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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体育大会健美竞赛规程
(2006-5-19 15:24)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06年5月21日至23日在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举行。 

二、竞赛项目及分组
(一)健美比赛按运动员体重、年龄分级和分组。

1、男子成年按体重分为8个级别:
羽量级(60公斤级)
雏量级(65公斤级)
轻量级(70公斤级)
次轻量级(75公斤级)
轻中量级(80公斤级)
中量级(85公斤级)
轻重量级(90公斤级)
重量级(90公斤以上级)

2、女子成年按体重分为6个级别:
羽量级(46公斤级)
雏量级(49公斤级)
轻量级(52公斤级)
轻中量级(55公斤级)
中量级(58公斤级)
重量级(58公斤以上级)

3、男子元老组(45岁以上)不分体重级别。

(二)健身小姐比赛按运动员身高分组:
A组:1、64米〈含〉以下
B组:1、64米以上

三、参赛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行业体协。

四、参加办法

(一)获2005年全国健美锦标赛男子(60-90公斤级、女子成年组各级别前5名、45岁、50岁以上元老组各前5名的运动员可直接参加比赛。获2006年全国健美锦标赛男子、女子、元老组各级别前3名的运动员可直接参加比赛。

(二)获2005年中国健身先生、健身小姐大赛健身小姐A、B组各前5名、获C组十佳的运动员可直接参加比赛。获2006年全国健身小姐比赛各组前5名的运动员直接参赛。

(三)、参加2005年世界运动会健美比赛的运动员直接参赛。

(四)、运动员必须在中国健美协会注册。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健美竞赛规则裁判法》。

(二)直接进行半决赛和决赛,运动员不得兼项。

(三)设立特别奖
1、健美设“最佳表演”、“最佳动作配乐”、“进步最快”、女子“最佳腹肌”、男子 “最佳小腿肌” 奖。
2、健身设“健美形体”、“最佳表演”、“最佳形象”奖。

(四)竞赛服装
1、健美比赛男子穿单色三角裤赛服(赛裤两侧宽度不得小于2厘米),女子穿比基尼赛服。
2、健身比赛分项目按以下要求着装:
①、形体比赛女子穿比基尼泳装,高跟(10厘米以上细跟)皮、凉鞋(鞋跟前掌厚度不得超过2厘米)。
②、特长表演比赛均穿与表演风格统一的服装,可配戴或使用安全道具.
③、晚装展示,按规定线路行走(赛前排练)。

(五)禁止运动员在特长表演中做任何丢抛服装、道具的动作。

(六)表演时间
1、健美比赛自由造型为60秒。
2、健身小姐运动特长表演为90秒。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按照第三届全国体育大会竞赛规则总则规定执行。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各参赛单位需填写(必须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分二次报名,第一次2006年3月10日前,第二次于2006年4月20日前加盖当地体育局公章分别寄到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中国健美协会和承办单位。

群体司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邮编:100763
电话、传真:010—87182285、87182344

中国健美协会联系方式:                                   
地址、邮编:北京体育馆路9号、100763                
电话、传真:010-87182320、67147628、67133577         
联系人:王瑞霞、周卫中   
                      
承办单位:第三届全国体育大会健美竞委会

(二)报到
2006年5月19日报到,报到时交验运动员注册证、身份证、健康证明。

八、日程
20日称重,21日至23日比赛,24 日离会。

九、药物检查和处罚办法

(一)在比赛过程中国家体育总局兴奋剂检测中心将对运动员进行违禁药物抽样检查,违者按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严格禁止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行为的规定》的规定处罚。

(二)各队报到时必须交盖有省、市体育局公章的《参赛保证书》,保证没有使用国际奥委会规定的禁用药物。

十、各参赛队自行办理比赛其间的伤病和意外事故保险。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3名仲裁委员会成员、25名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选派。6名辅助裁判员由江苏省健美协会和承办单位共同商量选派。

十二、其它
各参赛队差旅费自理,在赛区的食宿、交通费按照第三届全国体育大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乌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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