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全国体育大会 跳伞比赛竞赛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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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5-19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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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06年5月21日至27日,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
二、竞赛项目:
(一)男、女个人特技跳伞(比赛4轮,以完整轮次为有效)。
(二)男、女个人定点跳伞(比赛10轮,以完整轮次为有效)。
(三)男、女青年个人定点跳伞(比赛6轮,以完整轮次为有效)
(四〉男、女个人全能跳伞。
(五〉男、女集体定点跳伞〈比赛8轮,以完整轮次为有效)。
(六〉四人造型跳伞(比赛5轮,以完整轮次为有效)。
(七)自选花样跳伞比赛(比赛2轮,以完整轮次为有效)。
三、参赛单位: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总会和各行业体协负责组队。
四、参加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须持有当年注册登记的中国航空运动协会个人会员证和2005年-2006年度颁发的《全国体育运动员注册证》。
(二)运动员须持有当年的健康证明和人身保险证明。
(三)20岁(2006年5月21日前为限)以下运动员有资格
参加青年跳伞比赛,每省市可报2男2女运动员。
五、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际航联跳伞运动规则及全国跳伞锦标赛规则。
(二)集体定点成绩同时计为个人定点成绩。个人定点8轮比赛后25%领先的运动员参加第9轮半决赛,半决赛后50%领先的运动员(至少6名)参加第10轮决赛。特技跳伞比赛2轮后50%领先的运动员参加第3轮半决赛,半决赛后50%领先的运动员参加第4轮决赛(决赛不少于6人)。
(三)自选花样跳伞比赛各队可自选2套动作参赛,每套参加人数最少1人,最多不超过8人。跳伞高度在2500米以下。
(四)青年成绩可同时计为成年成绩。
(五)本次体育大会不另安排预赛。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项目录取前6名。男、女分别评定。
(二)参赛人〈队)数不足6人(队),将只作为表演项目,不录取名次。
(三)体育道德风尚奖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人数:每队可派领队1人,教练2人,医生1人,成年组运动员男、女各5名,青年组运动员男女各2名。
(二)预报名:2006年3月10日截止。
(三〉正式报名:2006年4月20日截止,各参赛单位须将参加比赛项目和参赛人员名单一式3份分别报国家体育总局群众体育司(地址: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邮编:100763,电话/传真:010-87182344)、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二部(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天坛东里中区甲14号,邮编:100061,联系电话:010-67050827,传真:010-67050850)和第三届全国体育大会竞委会。
(四)报到时间:2006年5月19日报到,5月28日离会。具体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八、裁判员、仲裁:
仲裁委员、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25人由国家体育总局选派,不足名额由承办单位补充。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其它:
(一)本次运动会各参赛代表团、运动队在赛区的食宿费用按组委会统一标准自理,竞赛组织费等由组委会负责。
(二)比赛用飞机、油料、裁判器材等由大会负责。
(四)本次比赛将进行兴奋剂检查,具体按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乌云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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