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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全国体育大会门球比赛竞赛规程
(2006-5-19 15:12)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06年5月21日至24日在江苏省苏州市举行(4天)。

二、竞赛项目

门球团体赛

三、参加单位和队伍组成

中国门球协会通过2005年赛事选拔22个单位的运动队(江苏省、苏州市各1队直接参赛),共24支代表队。

四、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每队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6人。
(二)运动员性别、年龄不限,身体健康,报到时需出示2006年地市级(或相应级别)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三)运动员资格:运动员只能代表所在地区的会员单位参赛,请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备查。
(四)各参赛队在本地区自行办理意外伤病及意外保险。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2004门球竞赛规则、裁判法》。
(二)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单循环赛,排出各小组名次;第二阶段进行淘汰赛,决出前6名的运动队。
(三)比赛器材:球棒、教练臂章自备。各队使用器材必须是2006年中国门球协会公布允许使用的器材,否则不允许参赛。
(四)各队必须统一着装。
(五)比赛场地位于苏州市体育中心,使用三块人工草皮场地。
(六)凡弄虚作假,违反竞赛规程者,取消比赛资格及比赛成绩。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
(二)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

七、报名、报到

(一)预报名:2006年3月10日截止。
(二)正式报名:2006年4月20日截止,各参赛单位须填写《第三届全国体育大会门球比赛报名表》并加盖公章报中国门球协会。
(三)报到与离会:各参赛队请于2006年5月19 日报到,具体报到地点另行通知。请于2006年5月25日离会。

七、仲裁、裁判

仲裁委员、裁判长和部分裁判员约19人由国家体育总局选派,辅助裁判约16人由承办单位补充,费用由承办单位承担。

八、其它

(一)本次运动会各参赛代表团、运动队在赛区的食宿费用按组委会统一标准自理,竞赛组织费等由组委会负责。
(二)本次比赛兴奋剂检查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乌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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