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全国体育大会技巧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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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5-19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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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赛日期和地点:2006年5月21日至5月23日在江苏省常熟市举行。
二、竞赛项目:女子双人、男子双人、混合双人、女子三人、男子四人和集体项目。
三、参加单位: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东、广西体育局。
四、参赛资格:(一)各队可报运动员13人,每项1名教练员,凡参加4项以上(含4项)的单位可报领队、舞蹈教练各1名,参加5项的单位可报医生1名。(二)报到前运动员因伤病不能参加比赛允许更换,但必须向大会递交本单位竞赛部门和医生的证明。报到后无故弃权,按竞赛包干经费标准向大会交款。(三)报到时需向大会递交全国体育竞赛运动员注册证,由竞委会负责审查参赛运动员的资格。
五、竞赛办法:(一)进行各项的资格赛、决赛和集体项目比赛,无预赛。1.资格赛:一套平衡动作、一套动力性动作和一套联合动作,所有运动员都参加。联合套的出场顺序依据平衡套和动力套成绩的总名次的相反顺序出场,三套动作结束后确定每个项目的排名。资格赛一次决出平衡套、动力套的名次。2.决赛:只进行联合套决赛,资格赛三套动作总分的前6名参加决赛,计分从0分开始。3.团体名次:依据最新国际体操联合会技巧技术规程确定。4.集体项目比赛:集体项目进行两套动作比赛,其中一套必须是技巧欢乐操,一次性比赛决定集体项目名次。(二)比赛采用最新国际技巧规则和国内集体操特定规则。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一)单套成绩:(平衡套、动力套)以资格赛比赛成绩评定名次,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名次并列,以艺术分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以难度分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单套录取前6名,予以奖励。(二)全能成绩:以决赛成绩评定名次,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名次并列,以艺术分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以难度分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全能录取前6名,予以奖励。(三)团体成绩:依据最新国际体操联合会技巧技术规程规定,按资格赛五个项目中四个项目最好的三套动作总分排名评定名次,团体录取前6名,予以奖励。(四)集体项目成绩:以二套自编动作的得分总分评定名次,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得分相等以技巧欢乐操得分多者名次列前,集体项目录取前6名,予以奖励。(五)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定办法按体育大会规定执行。
七、报名和报到:(一)预报名:2006年3月10日截止。(二)正式报名:4月20日前将报名单一式三份,分别寄到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和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和江苏省常熟市体育局第三届体育大会竞赛处(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逾期报名,不予受理。(三)报到:各运动队于5月19日报到,5月25日离会。仲裁和裁判员报到日期另行通知。裁判员报到应随身携带裁判证书,不符合等级要求和不按时报到者,大会将不安排裁判工作经费自理。(四)各单位在报到当天向大会竞赛处递交运动员各套动作难度图解,否则从未交套的最后得分中扣03分。(五)凡报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报名时随报名单将保险证明复印件一同寄至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否则将不接受报名。
八、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选派23名,辅助裁判由承办单位选派。仲裁委员会人员的组成和职责按《仲裁委员会条例》的规定执行。
九、其它:本次运动会各参赛代表团、运动队在赛区的食宿费用按组委会统一标准自理,竞赛组织费等由组委会负责。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乌云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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