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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全国体育大会轮滑竞赛规程
(2006-5-19 14:58)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第三届全国体育大会轮滑项目比赛定于2006年5月22日至26日在江苏省苏州市举行。其中花样轮滑项目于5月22日至23日在苏州市体育中心举行。速度轮滑项目于5月24日至26日,在苏州市运河公园和太湖度假区举行。

二、竞赛项目(一)速度轮滑1.女子300米个人计时赛2.男子300米个人计时赛3.女子500米公开计时赛4.男子500米公开计时赛5.女子10000米积分淘汰赛6.男子10000米积分淘汰赛7.女子15000米淘汰赛8.男子15000米淘汰赛9.女子5000米接力赛(限定3人)10.男子5000米接力赛(限定3人)11.女子马拉松赛12.男子马拉松赛(二)花样轮滑1.女子单人滑2.男子单人滑3.双人滑注:单人滑短节目时间为2分15秒±5秒,长节目时间为4分钟±10秒;双人滑短节目时间为2分45秒±5秒,长节目时间为4分30秒±10秒。

三、参加单位(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局,各行业体协。(二)如上述单位所组代表团不含轮滑项目,且人数未超过国家体育总局规模控制要求,则其他地、市、协会和俱乐部等单位可单独报名参赛(在不超过规模要求的前提下,以第一次报名截止日期前中国轮滑协会收到报名表先后顺序为准)。

四、参加办法(一)所有运动员必须持注册证参赛。参加2006年比赛运动员的年度注册与交流时间为2005年12月1日至2006年1月31日。(二)速度轮滑项目每单位限报1队。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助理教练兼管理1人,运动员男、女各4人。每队每小项(不含接力和马拉松项目)最多报2名运动员。(三)花样轮滑项目每单位限报1队。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助理教练兼管理1人,男、女单人滑运动员各2人,双人滑1对。(四)参赛运动员必须为1993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者。(五)花样轮滑运动员参赛必须出具花样轮滑技术水平B3级(含)以上等级证书。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并通报有关单位。(六)本届体育大会轮滑项目不进行预赛。

五、竞赛办法(一)采用现行《轮滑竞赛规则》及国际规则最新条款。(二)各参赛运动队(员)必须身着统一服装参加入场式(或开、闭幕式)。其中速度轮滑运动员必须身着统一比赛服参赛(不得使用国家队服装),轮滑鞋、护具等器材须适合速度轮滑竞赛的特点和需要,必须佩带安全头盔。(三)花样轮滑运动员必须于赛前向大会裁判组交比赛音乐磁带或者CD,注明代表单位、姓名、性别、比赛组别、项目。录音带A、B两面必须为同一比赛用音乐,不得录有其他非本场比赛用音乐。

六、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一)按照第三届全国体育大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二)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具体办法按照组委会的统一要求执行。

七、报名和报到(一)预报名:2006年3月10日截止。(二)正式报名:2006年4月20日截止,各参赛单位将报名表一式三份(加盖派出单位公章)寄(或传真)分别报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北京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邮编:100763,传真:010—87182344,电话:010—87182285)、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轮滑协会(北京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邮编:100763,传真:010—67147628、67133577,电话:010—87182320,67147628,联系人:秦吉宏、辛毅)和苏州市轮滑协会(江苏省苏州市三香路1346号运河公园内,邮编:215004,传真/电话:0512-68275497,联系人:蒋晓平)(三)报到与离会:花样轮滑队于2006年5月20日报到,24日离会。速度轮滑队于2006年5月22日报到,5月27日离会。具体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八、裁判员、仲裁仲裁委员、裁判长及裁判员18人由国家体育总局选派,不足名额由承办单位补充。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其它(一)本次运动会各参赛代表团、运动队在赛区的食宿费用按组委会统一标准自理,竞赛组织费等由组委会负责。(二)各参赛队自行办理比赛期间伤病意外事故保险。(三)速度轮滑场地赛场地为:室外,沥青+涂料地面,周长200米,无坡度;马拉松比赛场地为国家一级公路标准。花样轮滑场地为:室内,木质地板,50米×25米。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乌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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